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限公司竹木加工及机制炭(废弃竹屑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竹木加工及机制炭(废弃竹屑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01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