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钟山县同古镇水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
电话:0774-******,传真:******
电子邮箱:gxzshbj@126.com
******幼儿园旧址)(邮编:542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钟山县同古镇水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同古镇同古互通旁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贺州市钟山县同古镇同古互通旁(111度11分55.052秒,24度22分54.400秒)。项目以备案号2312-451122-04-01-736720于发改部门备案。项目占地面积5690m2,项目共建设2条生产线,其中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年产4.3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4万立方米自用商品混凝土。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稳站、混凝土站生产线、产品仓库、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等其他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等。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砂石、石粉、煤灰→碎石、石粉、煤灰料棚→配料仓→计量系统;水泥→水泥筒仓→计量系统;水、外加剂→水泵→计量系统→搅拌→成品外运。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工艺流程:水、外加剂、碎石、机制砂、水泥、粉煤灰及矿粉→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辆→外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5%。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密闭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的影响。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三)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利用部分进行回用处理,不可利用的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五)营运期配料及计量系统、搅拌系统、包装系统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碎石引起的粉尘,采用料仓加顶棚并洒水润湿的方式降尘。对易产生扬尘的工段、地点设置相应的雾化喷淋装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高压水枪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运输过程中进行遮盖。原料堆场进行四面封闭处理,并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喷嘴,定期喷水,在厂房周围密集种植植被。
(六)营运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收集到沉淀池沉淀后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6m3)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七)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生产。
(八)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石料和沉淀池废砂石直接作为生产水泥稳定碎石的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九)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0日
文件下载: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
电话:0774-******,传真:******
电子邮箱:gxzshbj@126.com
******幼儿园旧址)(邮编:542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钟山县同古镇水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同古镇同古互通旁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贺州市钟山县同古镇同古互通旁(111度11分55.052秒,24度22分54.400秒)。项目以备案号2312-451122-04-01-736720于发改部门备案。项目占地面积5690m2,项目共建设2条生产线,其中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年产4.3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4万立方米自用商品混凝土。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稳站、混凝土站生产线、产品仓库、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等其他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等。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砂石、石粉、煤灰→碎石、石粉、煤灰料棚→配料仓→计量系统;水泥→水泥筒仓→计量系统;水、外加剂→水泵→计量系统→搅拌→成品外运。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工艺流程:水、外加剂、碎石、机制砂、水泥、粉煤灰及矿粉→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辆→外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5%。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密闭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的影响。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三)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利用部分进行回用处理,不可利用的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五)营运期配料及计量系统、搅拌系统、包装系统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碎石引起的粉尘,采用料仓加顶棚并洒水润湿的方式降尘。对易产生扬尘的工段、地点设置相应的雾化喷淋装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高压水枪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运输过程中进行遮盖。原料堆场进行四面封闭处理,并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喷嘴,定期喷水,在厂房周围密集种植植被。
(六)营运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收集到沉淀池沉淀后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6m3)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七)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生产。
(八)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石料和沉淀池废砂石直接作为生产水泥稳定碎石的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九)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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