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平桂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平桂羊头镇果蔬加工仓储物流园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园区配套道路路基宽15-24米,计划建设道路长度共约1100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5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新福(注册编号:桂******963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7)******;身份证号:450922********295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芙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450324********16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那况路(金仑路-k0+880)工程; (2)南宁市银海大道与东风南路连接道路工程(k0+024.404-k0+357.275); (3)站北路雨水管改造工程(北京路至东段明渠段)ii标段(北京路至广东路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07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锦燕(注册编号: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24)******;身份证号:412724********586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中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c3(2023)******;身份证号:411522********09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侯马市滨河北路排水管廊及连接城市排水工程; (2)长治高新区起步区延安北路(北二环街-高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6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秦铭(注册编号:桂******482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2)******;身份证号:450702********39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452127********09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望阳街-广场项目; (2)钦州市河西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a标段)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