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电话:0774-******,传真:******
电子邮箱:******
******幼儿园旧址)(邮编:542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城工业大道西侧b块2#厂房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贺州市钟山县城工业大道西侧b块2#厂房(地理坐标:111度17分58.16秒,24度34分11.09秒)。项目以备案号2304-451122-04-03-581293于发改部门备案。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注塑车间、原料预处理车间、组装车间、模具加工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产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危废暂存间,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生活区、宿舍,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注塑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搅拌→注塑(不合格→破碎→搅拌→注塑)→成品→外售;模具加工再利用工艺流程:废模具→车床→合格品(不合格→外售综合利用)→回用于生产。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67%。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通过规范运输车辆,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处,对场地、路面及时洒水、清扫、冲洗等,减少扬尘。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管理,防止漏油对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堆放点做好防排水设置,防止固体废物受雨水冲刷流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三)施工期通过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与管理,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和夜间施工,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一般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外运处置。
(五)营运期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注塑、耐温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注塑车间加装机械通风装置,加强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气体排放。
(六)营运期注塑机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待钟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完善并投入使用后排入钟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对空压机等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撑结构措施,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八)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金属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其他公司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置于防渗漏容器中,暂存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九)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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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电话:077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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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旧址)(邮编:542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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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城工业大道西侧b块2#厂房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贺州市钟山县城工业大道西侧b块2#厂房(地理坐标:111度17分58.16秒,24度34分11.09秒)。项目以备案号2304-451122-04-03-581293于发改部门备案。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注塑车间、原料预处理车间、组装车间、模具加工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产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危废暂存间,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生活区、宿舍,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注塑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搅拌→注塑(不合格→破碎→搅拌→注塑)→成品→外售;模具加工再利用工艺流程:废模具→车床→合格品(不合格→外售综合利用)→回用于生产。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67%。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通过规范运输车辆,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处,对场地、路面及时洒水、清扫、冲洗等,减少扬尘。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管理,防止漏油对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堆放点做好防排水设置,防止固体废物受雨水冲刷流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三)施工期通过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与管理,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和夜间施工,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一般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外运处置。
(五)营运期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注塑、耐温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注塑车间加装机械通风装置,加强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气体排放。
(六)营运期注塑机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待钟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完善并投入使用后排入钟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对空压机等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撑结构措施,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八)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金属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其他公司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置于防渗漏容器中,暂存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九)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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