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30辆宇通纯电公交车电池更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公交公司130辆宇通牌新能源纯电公交车(其中8米车40辆,10米车90辆)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第八条“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未按规定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规定,公交公司130辆宇通牌新能源纯电公交车(其中8米车40辆,10米车90辆)电池已超出约定质保期2年,需要更换(含安装)。
采购项目名称:130辆宇通纯电公交车电池更换。
采购项目编号: CTZB[2024]4号
采购数量:130辆宇通牌新能源纯电公交车(其中8米车40辆,10米车90辆)电池。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贰万元整(¥******.00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招标人下订单并满足订单条件后45日历天内完成排产,满足交货条件后15日历天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广西贺州市内)。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质保4年或者3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技术能力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能按时完成增程,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自行承诺)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自行承诺)
3.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3月8日起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zggzy/)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2、购买招标文件费必须于 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前到达开标现场缴纳,否则,视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标书,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标。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具体开标厅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银行汇出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竞标无效)。备注:投标单位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未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的,视为无法判定其所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注: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
账号:******************
2、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zggzy/)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 ******有限公司生产区 |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1号 |
邮 编: 542800 |
邮 编: 542800 |
联 系 人: 李经理 |
联 系 人: 李工、周工 |
电 话: ****** |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