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贺州市羊角山采石场、羊角山停车场采石场、春天五彩江南后山采石场的残余土石料灰岩约208.683万吨,拍卖参考价:24.1元/吨。
二、拍卖时间:2023年12月8日 15时30分。
三、拍卖地点:本次拍卖活动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集团4楼)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进行。
竞买须知:
1******有限公司的修复工程进度进行供应,开挖出来的片石须由竞得者于5个工作日内向该标的物中标服务单位缴纳对应开采的石料采购款,且须在七日内运输清运出场;拍卖成交后,竞得者需与该标的物服务方签订《石料购销合同》并预缴纳除该标的物竞价总价外的500万元前期费用,前期费用为标的物竞价总价款构成部分,销售期结束后从最终结算款中对应抵扣。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法律关系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有限公司签订《石料供销合同》,由委托人根据与标的物相关联的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进度分批次交付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
3、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物的品质、质量、数量、法律关系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的现状并认可本标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4、标的转运及移交
(1******有限公司签署《石料购销合同》后,由委托人根据与标的物相关联的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进度分批次交付标的。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即可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转运工作,并于7日完成对应标的物转运工作。标的移交后财产损毁、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标的转运工作,相关转运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按照各项安全规程开展转运工作,若转运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石料从临时堆放场地转运出去后的堆场由买受人自行安排解决。现有堆场的治污降尘、场地清场由买受人负责。标的移交后,前述工作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根据开采情况7日买受人须将石料全部转运完毕。转运的人工、环保、运输、安全防护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4)委托人为买受人转运工作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转运过程中和现场的用水、用电、用料、设备费用、人工成本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消防、环保等政府部门强制管理申报批准事项的,买受人应自行进行申报并取得许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委托人管理规定,服从委托人及其业主方现场监督人员的指挥、调度,自行做好施工现场秩序管理。运输车辆等在指定位置停放。
(7)在标的提取、装卸、转运过程中发生与第三方纠纷冲突,或发生安生事故责任,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买受人或责任方全部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8)标的转运完成后,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清理、平整石料堆料场地。若买受人未能对石料堆料场地清理、平整,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20万元场地清理费。
(9)转运期间,所有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遗漏。若因标的转运等所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道路损坏、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受到的处罚、对外赔偿事项等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0)买受人应于签订《石料购销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前期工作费用500******有限公司,否则委托人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撤销拍卖标的。交款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公司账号:************0972
(11)成交价不包括石料装车费、二次破碎费、过磅费、场内场外装运费、洗车池清洗车轮费,买受人在成交后自行与该项目服务单位协商。
(12)现场可交易石料,由委托人根据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指定,未征得委托人指定部分石料,不得装运,否则保证金予以没收。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该标的物******有限公司签订《石料购销合同》。标的物根据该项目生态修复工程进展分批次开采,对应批次石料完成开采后,移交后买受人即可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转运工作,并于7日完成标的转运工作。标的移交后财产损毁、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付款方式:竞得者竞得该标的物后3个工作日内将前期工作费用500******有限公司,签订《石料购销合同》3个月内支付完毕50%拍卖款,6个月内付清该标的物100%拍卖款。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50万元到本公司办理有关竞买手续,详细资料备索。
看样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12月6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下午17时止
公司地址:贺州市鞍山东路6号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红
联系电话:0774—****** ****** ******
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委 托 人:陈古杰、陈一锋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4—******
******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