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T2022备-45号
二、项目名称:贺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二期)林地林木法律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重)
三、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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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人 |
地址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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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务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8栋31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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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事务所 |
贺州市建设东路7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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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事务所 |
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广场5-4、5-5号别墅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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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事务所 |
广西贺州市灵峰北路经贸综合楼二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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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事务所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9层909-915室 |
5 |
四、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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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数 价格 |
法律尽职调查(元/亩) |
出具法律意见书 (包含出具每份法律意见书的所有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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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亩以下 |
19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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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亩 |
17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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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亩 |
15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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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亩以上 |
12 |
10000 |
五、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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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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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提交成果文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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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二期)林地林木法律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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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完成贺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二期)林地林木法律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在招标单位进行国家储备林收购项目时,就交易对象是否拥有目标林地林木的权属关系,权属纠纷,抵押、侵权、诉讼等情况,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或者进行尽职调查。本服务项目涉及的林地林木总面积约为150000亩。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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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分批下达任务。采购人下达任务后,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全部资料后48小时内出具法律意见书或10天内完成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正式报告成果,如遇经多次流转需调查事项复杂的,期限可适当延长。 |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杨瑞兰、刘美娥、陈健崇、陈伟平、苏冬瑾(业主评委)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每家中标单位9000元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付清。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凤路12号商业二层
联系人及电话:奉妃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回建地B地块10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玲
电 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