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贺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含电动、新能源汽车)和广西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塑料、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 回收、处置利用年处置20000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电话:0774-******,传真:******
电子邮箱:******
******幼儿园旧址)(邮编:542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贺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含电动、新能源汽车)和广西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塑料、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 回收、处置利用年处置 20000 吨项目(变更)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g323线国道(钟山县钟山镇丹龙村委茶亭厂段)南侧(地理坐标:东经111度15分20.662秒,北纬24度31分9.098秒)。项目以备案号2104-451122-04-02-552174于发改部门备案,变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变,仍为19983.32m2,其中生产车间占地和建筑面积不变,仅将原有的3#堆场和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理车间位置对调(即将原有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理车间搬至3#堆场进行建设,同时将其中一条塑料瓶处理线调整为玻璃清洗加工生产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增加15.2m2、建筑面积增加55.3m2。项目变更后设汽车拆解生产线仍为两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仍为10000辆;设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生产线1条,一次性输液瓶(玻璃)生产线1条,年回收、处置利用广西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塑料、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20000吨。报废机动车拆解工艺流程:报废机动车/新能源汽车→检查和登记→过磅→预处理→存储→拆解→各类产品、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和管理。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一次性输液瓶、袋及其他废塑料→人工筛分→破碎→清洗、脱标→沉水分离→高效脱水机→风选分离→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4781.46万元,环保投资169万元,占投资额的3.53%。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工地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洁净后方可上路。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
(二)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的上层水全部用于清洗设备和厂区降尘,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期厂界围挡,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强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安排,同时尽量入棚操作,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如废钢筋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不能回收的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并严禁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营运期在半封闭式拆解预处理车间油液抽取、灌桶区和废油暂存间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采用移动式一体式集尘和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粉尘,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后在厂房内排放。采用厂内和厂界绿化的方法减少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产生的恶臭影响。
(六)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排入雨水管网。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破碎清洗废水和沉浮漂洗废水经废水处理池沉淀后80%回用,其余水质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七)营运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板等装置。生产厂房采用吸声、隔音设计,安装隔声门窗。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有限公司等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废铁在厂区内成品库分类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废有色金属拆解后进行分类收集于成品库,分类出售。废橡胶收集后暂存厂区成品库,外售给橡胶回收企业。废塑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塑料回收企业。废玻璃直接利用和转型利用。安全气囊集中收集至成品库后外售给安全气囊回收企业。座椅在厂内成品库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座椅回收企业。除尘灰在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余不可利用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统一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玻璃瓶、瓶塞、标签纸、废棉签、沉水橡胶、浮水橡胶经分类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定期外售处置。一般污泥每月掏清一次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液、油泥分类收集在密闭包装桶中,废制冷剂回收后置于密闭钢瓶中,废催化转化器单独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废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中,并与废催化转化器、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含汞含铅部件、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别按规范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库、隔油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一体式污水处理站、报废汽车拆解区为本项目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表面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蚀,厂区的污水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严禁生产时发生渗漏事故。废含油手套和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九)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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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电话:0774-******,传真:******
电子邮箱:******
******幼儿园旧址)(邮编:542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贺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含电动、新能源汽车)和广西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塑料、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 回收、处置利用年处置 20000 吨项目(变更)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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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g323线国道(钟山县钟山镇丹龙村委茶亭厂段)南侧(地理坐标:东经111度15分20.662秒,北纬24度31分9.098秒)。项目以备案号2104-451122-04-02-552174于发改部门备案,变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变,仍为19983.32m2,其中生产车间占地和建筑面积不变,仅将原有的3#堆场和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理车间位置对调(即将原有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理车间搬至3#堆场进行建设,同时将其中一条塑料瓶处理线调整为玻璃清洗加工生产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增加15.2m2、建筑面积增加55.3m2。项目变更后设汽车拆解生产线仍为两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仍为10000辆;设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生产线1条,一次性输液瓶(玻璃)生产线1条,年回收、处置利用广西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塑料、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20000吨。报废机动车拆解工艺流程:报废机动车/新能源汽车→检查和登记→过磅→预处理→存储→拆解→各类产品、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和管理。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一次性输液瓶、袋及其他废塑料→人工筛分→破碎→清洗、脱标→沉水分离→高效脱水机→风选分离→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4781.46万元,环保投资169万元,占投资额的3.53%。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工地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洁净后方可上路。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
(二)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的上层水全部用于清洗设备和厂区降尘,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期厂界围挡,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强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安排,同时尽量入棚操作,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如废钢筋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不能回收的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并严禁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营运期在半封闭式拆解预处理车间油液抽取、灌桶区和废油暂存间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采用移动式一体式集尘和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粉尘,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后在厂房内排放。采用厂内和厂界绿化的方法减少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产生的恶臭影响。
(六)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排入雨水管网。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破碎清洗废水和沉浮漂洗废水经废水处理池沉淀后80%回用,其余水质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七)营运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板等装置。生产厂房采用吸声、隔音设计,安装隔声门窗。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有限公司等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废铁在厂区内成品库分类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废有色金属拆解后进行分类收集于成品库,分类出售。废橡胶收集后暂存厂区成品库,外售给橡胶回收企业。废塑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塑料回收企业。废玻璃直接利用和转型利用。安全气囊集中收集至成品库后外售给安全气囊回收企业。座椅在厂内成品库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座椅回收企业。除尘灰在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余不可利用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统一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玻璃瓶、瓶塞、标签纸、废棉签、沉水橡胶、浮水橡胶经分类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定期外售处置。一般污泥每月掏清一次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液、油泥分类收集在密闭包装桶中,废制冷剂回收后置于密闭钢瓶中,废催化转化器单独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废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中,并与废催化转化器、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含汞含铅部件、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别按规范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库、隔油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一体式污水处理站、报废汽车拆解区为本项目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表面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蚀,厂区的污水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严禁生产时发生渗漏事故。废含油手套和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九)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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