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增两条制砂机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增两条制砂机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北津村(八步区更口水利工程管理所)
******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7日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