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贺环审〔2025〕1号 |
2025年1月20日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贺州市八步区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服务中心3楼C区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428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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