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项目名称 |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东环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单幅路形式,双向车道,设计速度60km/h,道路总长约4111.647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个路口(东环路交黄金产业园路口、东环路交智慧服饰路口、东环路交观音山路口)交通信号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
拟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元整(¥******.00)。 | ||||
工作周期 |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之日起2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北环路红绿灯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柒仟玖佰柒拾玖元捌角柒分(¥******.87)。 | ||||
工作周期 |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之日起2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贰仟柒佰叁拾捌元整(¥******.00)。 | ||||
工作周期 |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之日起2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黄工******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